徐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徐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XUZHOU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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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大会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三)制定和修改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

(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

(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5年召开1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协会50%以上的会员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监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1/2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节  理事会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为不超过会员的1/3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能够履行职责维护本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协会,报理事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向会员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选举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2/3

第二十七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八条 经长或者5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负责人

二十九  本协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能够履行职责、维护本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领导理事会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协会签署重要文件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决定;

   )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审议;

)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

)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  会员大会、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

    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第五章  监事

第三十  本协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

第三十  本协会的负责人、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十六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执行本协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或者会员大会决议的负责人、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

(三)检查本协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

(四)对负责人、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协会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协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决定其他应由监事审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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