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暂停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7月10日(含)前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项目,有关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照原规定执行;2026年7月10日(不含)后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项目,暂停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