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首批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活动的通知》(中监协〔2025〕53号)转发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持有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
2. 持有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证在有效期内;
3. 聘用单位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且会员证在有效期内;
4. 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至少主持完成一个项目的监理工作。
二、申报与推荐
1. 本次评价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个人会员自愿申报,按照要求填写《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申报材料经聘用单位审核确认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5年8月20日前报送至省协会;
3. 省协会按《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标准》进行初步审核,按要求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推荐(每个单位会员推荐人员数量原则上为1人)。
三、考核评价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面试和答辩,对推荐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进行考核评价。
四、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协会联系人:田森、高川,电 话:025-86631268、85697800,邮寄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117室,邮箱:jsjlztb@163.com。
附件: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首批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与信用评价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协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