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徐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XUZHOU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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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提升工作质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3-12-25 14:47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遏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规范监理市场秩序,促进工程监理履职尽责,提升工程监理工作质效,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市人大《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提升工作质效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规范监理市场行为和秩序,提高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施工监理水平,落实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有效防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建筑领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谢进才    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高吉才    副局长

        杨建勇    局四级调研员

        唐天林    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动落实监理专户制度。组织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财政局、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及全市各监理企业等单位,对市人大出台的《决定》及市住建局修订的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用专户管理的通知文件开展宣贯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动态核查监理企业资质。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监理企业进行动态资质核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核查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到期仍不合格的工程监理企业,将依法撤回资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市住建执法监察支队)

(三)大力整顿监理市场秩序。对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建筑市场秩序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质量安全管控、资料管理等情况,严厉打击监理行业违法转包、挂靠、监理不到岗履职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监理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局质安处、局质安站、市住建执法监察支队)

(四)促进监理行业有序竞争。建设单位应树立优质优价、服务优先的理念,对于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单位发布的投标最高限价应合理确定,符合工程造价监管、财政等部门的管理监督规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偏低,使得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鼓励建设单位结合项目规模及特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进行监理招标,降低投标报价的分值比重。

对于报价明显偏低监理直接发包的项目,应提供报价的相关说明及保证工程合理完成的措施。

监理行业协会应加强监理企业服务价格规范化的行业自律,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低价承揽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和监理项目实行重点监督和差别化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招投标处、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五)建立监理履职行为记分机制。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项目总监在岗履职行为进行记分管理。项目总监记分管理初始分值为12分,在岗履职记分周期为12个月,记分开始时间为建设工程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时间,结束时间为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时间,记分管理工作与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同步开展。进一步强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动态监管和诚信管理,全面促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质安处、质安站)

(六)依法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监理单位存在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的,履职不达标的,责令整改,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在住建系统平台进行公示;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程序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依法给予限制市场准入,不支持其参与徐州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理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质安处、招标处、质安站、市住建执法监察支队)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的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建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市场、招投标、监察执法队伍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新闻稿等形式,多措并举积极宣传徐州创新监理费用支付新模式及专项行动方案;监理协会召开年度监理行业会议,倡议全市监理企业加强自律,签署监理从业承诺书,依法承揽监理业务,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工程监理市场行为,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本次专项提升行动,既要解决当前监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解决监理企业遇到的困难,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和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优化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提升工作质效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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