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徐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的通知》(徐人常办〔2023〕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的通知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04日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