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促进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根据徐州市绿色城市试点示范创建要求,经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商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本市城区范围内,经国家、省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2万㎡以上公共建筑或8万㎡以上居住建筑。
二、奖补标准
1、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运行标识或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标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标识证书中的总建筑面积,给予25万奖励。
2、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行标识或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标识证书中的总建筑面积,给予30万奖励。
3、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运行标识或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获得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的民用建筑项目,根据标识证书中的总建筑面积,给予45万奖励。
徐州市绿色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